各省、市校外教育工作委员会、青少年活动中心、培训机构:
为提升校外教育师资力量和管理水平,加强中小学生校外社会实践基地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提升校外教育和校外教育工作研究水平,使校外教育和校外教育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全国校外教育工作委员会联合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共同举办全国优秀校外教育工作者高级研修班。
现将在山东举办“第一期全国优秀校外教育工作者高级研修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各省、市校外教育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负责同志各2-3名;
2.全国优秀校外活动场所、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各1-2名;
3.共青团干部,青少年工作者和青少年研究者及兼职校外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报名参加。
特别欢迎各省、市级校外教育研究机构、培训机构负责人,大中学校团委书记等踊跃参加。
二、研修安排
1. 时间:2018年 1月 20-21 日,1月 19日全天报到。
2. 地点:山东省教育学术交流中心(山东教育大厦);地点暂定
三、培训主题、内容
1.主题:新时期校外教育活动的建设与发展。
2.内容:①校外教育工作分析;②推进校外教育事业快速发展;③校外主题性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开展;④全国校外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建设、工作安排;⑤全国优秀校外教育课程建设研讨交流;⑥校外活动场所实践优秀案例;⑦公布全国校外教育工作委员会各地分会设立名单、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
四、考核与结业
学员应认真参与全部教学活动,完成预定培训任务。对全程参加培训且考核合格者,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将出具培训结业证书;由全国职业能力鉴定中心颁发全国校外教育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全国通用,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证书查询。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 2800 元/人(包括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餐费、住宿费、证书费),交通费用自理。住宿标准为标间,两人一间房,对住宿条件有其他要求者,请提前与会务组联系。
六、分会设立
有意在省、市、县(区)设立全国校外教育工作委员会分支机构的单位,需提交相关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过沟通审核单位机构,将予以办理分会设立文件,颁发牌匾。
七、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本期研修班的同志,请尽快通过邮件或传真(报名回执表附后)方式报名;设立分支机构的单位,与秘书处联系,提交设立资料。
第一期培训班承办单位: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山东省校外教育工作委员会),联系电话:0531-66669767、66669768、13210580056;传真:0531-82076556;邮箱gov_gov@126.com
网站:中国科学与人文网 www.v-gov.cn
3.通知下载版
全国校外教育工作委员会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
2017年11月1日
附件1
2017年全国优秀校外教育工作者(管理者)高级研修班回执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设省 |
市县区 |
单位名称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微信 |
备注 |
1 |
xx |
|
|
XX省 |
XX<span font-size:9pt;"="">市县区 |
|
|
|
|
|
|
2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温馨提示:请认真填写《回执单》上的信息,以便结业证书等后期培训工作顺利进行!